第六届平遥国际电影展将于1月14日开幕 产业项目率先发布******
中新网太原1月11日电 (记者 胡健)第六届平遥国际电影展组委会11日对外宣布,本届影展将于1月14日至19日在平遥古城开幕。本届电影展将延续原有节目架构,继续围绕展映、产业、教育、学术四个板块举办相关放映和活动。
今日,电影展率先公布产业板块入围及推荐项目,16个剧本项目、12个制作中的电影项目以及18部具有影视改编潜力的文学作品分别入围“平遥创投”“发展中电影计划”“迁徙计划·从文学到影视”三个产业单元。
16个好故事入围“平遥创投”
本届电影展产业板块常设单元“平遥创投”于2022年6月开始公开项目征集,经过报名及两轮初评审,16个剧本最终从772个报名剧本项目中脱颖而出,入围剧本涵盖家庭、女性、喜剧、悬疑、奇幻、儿童等多种类型题材。
入围项目中不乏诸多行业经验丰富的电影人共同合作的优质项目,如导演、艺术家雎安奇的最新项目《花儿,花儿》,导演袁媛与编剧陈麒凌合作的温情故事《亲爱的美英》,以及田壮壮监制、蒲巴编剧的《寻牛》,王红卫监制、彭泽凌编剧的刑侦故事《刺骨》,吕乐监制、刘星与段婷婷编剧的大湾区女性题材作品《马交城的陌生人》,薛晓路监制、薛宸与夏凡编剧的家庭爱情喜剧《菠萝菠萝蜜》。
入围项目还包括曾凭《星溪的三次奇遇》入围过威尼斯电影节威尼斯日单元及第二届平遥国际电影展的竹原青与设计师、策展人朱砂合作的新作《你比夜色迷人》(原名《木与夜孰长》),《追凶者也》编剧张天辉的新作《硬骨头》,以及董蜚编剧的《最后的鄂温克人》,孔言编剧、讲述90年代石油勘探家属院故事的《晚期浪漫》,茹颖翘、汪彧婧、李崧鸣共同编剧的奇幻公路片《谢里的夏天》,谷泉编剧的女性悬疑故事《橱窗》,罗艳编剧的犯罪悬疑题材作品《九级浪》,周舟编剧的家庭奇幻故事《魔法常在》(原名《哈利与魔法师哈里》),冯轶、刘吉科编剧的奇幻爱情故事《时间的褶皱》和张思庆编剧的家庭题材作品《再兴》等各具风格的剧本作品。
作为“平遥创投荣誉”评审,学者、电影监制、编剧杜庆春,电影出品人、监制、策划陈洁,导演、编剧唐晓白将从16个入围剧本项目中评选出多项荣誉,荣誉得主均可获得现金奖励。
9位推荐人向影视行业推荐18部文学作品
产业板块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新设单元“迁徙计划·从文学到影视”。本单元由第六届平遥国际电影展与中国作家协会“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合作设立,由王安忆、刘亮程、田耳、林棹、叶弥、笛安、罗日新等作家创作的18部文学作品最终获得推荐。
推介作品囊括了近年来众多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文学精品创作,体裁以中、长篇小说为主,题材涵盖悬疑、爱情、历史等多个类型,均具有电影或剧集改编潜力。
推介作品由9位推荐委员会成员分别从作品的文学性转化为电影性、文学丰富影视创作、文学拓展影视创作、影视改编可行性等维度出发,从人民文学出版社、中信出版社、译林出版社等中国作家协会“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联席会议”旗下重点文艺类出版单位推荐的近百部文学作品中评估精选得出。
推荐委员会成员包括文学评论家、散文家李敬泽,诗人、学者何向阳,作家、编剧李修文,诗人、批评家杨庆祥,小说家双雪涛,及电影导演、编剧、剪辑、作家程耳,制片人蒋浩,电影监制、编剧王红卫,电影导演、编剧、作家万玛才旦。本单元由诗人、评论家欧阳江河担任策划顾问。
推介作品代表将受邀出席平遥国际电影展,面向影视版权采购机构、版权项目开发机构、制片公司、制片人、编剧、导演、销售商、发行机构等产业人士进行作品推介,并参加电影展相关官方活动。此外,平遥国际电影展将为入围作品提供专门的洽谈空间,为作品代表和影视产业人士提供一对一的洽谈交流机会。
12个电影项目入围“发展中电影计划”
第六届平遥国际电影展产业单元“发展中电影计划”继续精选12个各具风格、尚处于发展之中的优秀电影项目,面向产业界人士、电影节展策划人进行30至60分钟的放映。
制片人、导演余伟国,电影发行人刘歌,策展人、选片人王庆锵将担任发展中电影荣誉评审,将出任本届电影展“发展中电影计划”单元的荣誉评审,从12个发展中电影项目中优选出多项荣誉,荣誉得主均可获得现金奖励。
入围项目包括由关锦鹏监制,蔡杰执导的讲述父女亲情、人生宿命的影片《人海同游》;万玛才旦监制,曾建贵导演的聚焦文化融合下诗意苦难的长片《河州》;由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最佳影片《东北虎》导演耿军监制,卓楷罗执导的喜剧《辽河的士》;由纪录片《铁路沿线》导演杜海滨监制,赵昶通执导的影片《一岁一枯荣》;根据班宇同名小说改编、由梁鸣执导、李雪琴主演的影片《逍遥游》。
入围项目中还包括秦潇越执导的聚焦社会变迁中两代人巨大差异的家庭题材影片《巢》;覃牧秋、詹涵淇联合执导的有关两个年轻人“波西米亚式”生活的青春影片《东四十条》;曾入围第61届洛迦诺国际电影节国际竞赛单元的导演潘剑林的新片《父亲的味道》;刘阳执导的青春爱情题材电影《候场》;孙铭执导的讲述主人公通过重复犯罪脱离迷茫、寻找生路的影片《开春》;魏东宸执导的聚焦职业女性爱情的喜剧电影《蚂蚁没问题》;以及康家祥执导的有关张掖山丹军马场和军马命运的剧情片《云淡风轻》。
平遥国际电影展由平遥电影展有限公司与山西传媒学院山西电影学院联合主办,电影展拥有电影展映、产业、学术、教育四大板块,其中产业板块致力于为电影项目和新锐创作人提供产业沟通、资源互动和融资平台,为优秀作品提供孵化机会。目前,《人生大事》《温柔壳》《恋曲1980》《不游海水的鲸》《再团圆》《月光武士》等多个曾于平遥国际电影展产业板块崭露头角的电影项目已于全国发行或已完成后期制作。(完)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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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